加强针来了!哪些人群要加强免疫?双节还能出省吗?这场发布会详细说了!
中国蓝新闻 发布时间:2021-09-17

今天(9月17日)上午10时,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七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请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浙江升级重点人员管理措施

一是闭环做好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协查管控工作。各地各部门发挥大数据排查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第一时间做好涉疫风险人群推送数据的下发、接收、落地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来浙返浙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疫情发生省份的其他重点地区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入境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我省进一步加强了重点人员管理措施,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须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感染风险。

三是规范开展重点岗位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口岸一线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接触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医疗机构等重点岗位人员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7天1-2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规范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作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封闭作业、封闭管理”“场内防感染、场外防传染”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措施,严防交叉作业导致交叉感染。

浙江加强疫情风险主动监测工作

一是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口岸防输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建立了航空海港口岸驻点防疫指导员制度,对省内8个口岸进行驻点指导,主动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做好整改落实。近期还将开展“回头看”检查指导,指导落实“封闭作业、封闭管理”“场内防感染、场外防传染”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措施。

二是规范集中隔离点设置管理和扩容准备工作。各地按照我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管理工作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等要求,开展全流程风险排查整改,及时做好扩容准备,坚决防范经集中隔离场所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三是加强疫情风险主动监测工作。主动监测是疫情早发现的最有效措施,围绕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境,开展核酸主动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覆盖面和频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全省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和组织体系,开展实战演练,一旦有输入疫情引起本土传播,要确保24小时内完成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浙江启动7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

下一步我省将以“一老一小”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高水平建立免疫屏障;按国家要求有序开展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工作。本月底开始,我省将启动7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民生项目,减少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

浙江开展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工作

这次的加强免疫工作主要针对的是重点人群,包括新冠肺炎感染的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

这些重点人群涉及口岸、国际国内交通运输、社会资源保障和社会基本运行服务等多个重点行业,是在输入性疫情发生时保障良好社会秩序和生活基本运行,落实内防反弹策略的关键重点人群。

下一步我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立足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国家和省防控办的统一部署,周密做好加强免疫的组织实施工作,在确保接种安全的基础上,督促本系统重点人群做好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现“应接尽接”

浙江严格落实跨省旅游管理政策

9月14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跨省旅游管理政策。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暂停跨省旅游活动。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属地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善后处置作为不可抗力情形,按《旅游法》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中秋国庆出行注意事项

一是倡导群众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份;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缓来浙返浙;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来浙返浙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有疫情发生省份旅居史的人员,倡导来浙返浙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是出行需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携带必要的防护和消毒用品,降低途中交叉感染的风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条件允许下尽量隔位和错位就座,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部位,下车/机/船后及时做好手卫生。在室内公共场所、电梯厢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尽量不去人群聚集场所,排队遵守一米线,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是提倡省内休假旅行,提前预约网上订票,排队遵守一米线,自觉配合景区采取测温、亮码、限流等防控措施。进入景区景点后,在室内场所和人员聚集的室外场所需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洗手和手消毒,游客拥挤时建议等候分批进入。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讲究咳嗽礼仪、根据需要洗手消毒。

四是假期不提倡聚集聚会,家庭亲朋聚餐应尽量控制人数、缩短时间、隔位就座以及使用公勺公筷,提倡使用自助点餐和自助结账,避免排队等候拥挤。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

五是做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活动轨迹,就医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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